31.7.08

这就是眼看手不动!

直到今天我才明白,马来西亚人实在不懂得什么叫拔刀相助

今天酷热的天气,早上延烧到下午四点。
那种炎热实在让人吃不消。
回家路途,在车上想着回到家就要努力念书,明天考试。

结果~

在我的意识还潜在‘当我回家的时候第一件事要……’里面,
毫无预警,完全没有预兆,也就是说大家都在放空之际(除了司机以外),

车镜居然爆裂了!最厉害的是我还坐在前面。幸好我戴眼镜,幸好没睡着。
玻璃虽然没有突然碎掉,但有些细小的碎片割到我的手。

我们三个在车上惊吓了一下下,就把车停在离国家动物公园不远的地方。

由于车镜爆成这个样~














肯定是无法继续行车,我们只好把车停在油站附近。
想到油站多人会有人来帮忙,鬼啦~
只有我们三个人白痴一样在路旁敲破玻璃,然后清理。

全程一个小时,在油站很多人,有人看到。
(我坚信他们是看到的,烂成这个样盲的都看得到)

没有人走过来说关心一下还是什么。完全没有!
我觉得有点羞耻,大家都是住在同一个国家,为什么看到这样都不会帮忙?















忙了一个小时,太阳晒得我们都通红。
然后乘着风,游荡在蓝天边,虽然没有云掉落在我们面前。

没有车镜的车子,虽然在高速上是很凉快,但是灰尘吹得我们满脸都是…=.=

我们研究了很久,不是因为被石头打到,就是冷热不协调导致玻璃不能承受压力而爆裂。

这是个意外的新奇事,但很危险。

30.7.08

他叫Parkson,我就叫Jusco

其实这篇应该是昨天的…可是线跑到很慢,所以没有放上来。

最近几乎都在打瞌睡中度过,
讲师讲课我偷偷精神游移

我知道是很不应该,但没办法~
这是我打过最贵的瞌睡,每分每秒都是金钱。

总觉得自己好像患上了瞌睡症
还要是最严重的那种……

当瞌睡控制你的时候,不知觉就会进入梦乡…
尽管那时候,你是一心一意想着要听课的。

那天听了一个趣事,打算分享:
我朋友A在开学第一天问了隔壁座的同学叫什么名,
就让他叫B先吧。然后B的隔壁就帮B回答说:

“他叫Parkson.”如果是马来西亚人就大概会知道,这是一个百货商场的名。

我朋友大概以为他开玩笑,就回答说:

“酱他叫Parkson,我就叫Jusco咯。”Jusco也是一个百货商场的名,还很多栋分行的那种。

“酱我就是Tesco咯。都傻的,有人叫Parkson的咩?”朋友A的友人顺便插嘴说。

这时候,Parkson的友人就急忙澄清:
“他真的叫Parkson!他的华语名叫柏盛。”

连IC都拔出来看了,结果此Parkson虽然不是一栋百货商场,但还真的叫Parkson咧。
@.@!

我听了以后就睡意全消,然后一直笑个不停。
结果我想这次是变成了疯笑症。

P/s:柏盛同学,虽然我不认识你,但我只是刚好想起这件事,然后手指跑得不是很慢,反应今天特别好、特别快,所以才打进来这里了。我知道你肯定不懂我的格在哪里,所以断定你也不会看,所以我才放上来。哈哈!还真长咧!

(以后我去Parkson买东西会不会有折扣?!)\(#^.^#)/

26.7.08

生日Happy

凌晨在电脑的屏幕前,
没有惊喜,也没有祝福。

也许该习惯周末过生日。大家都忙着过自己的周末。

不期待,26只是一组号码。

那只不过是个普通的一天。
对,就那么普通。

18 ,象征着我已经不小了。
时间残酷地快转着。

爸妈笑着说,依稀记得包着尿布的我。

每一年的生日都过得不一样。

今年即将是我过得最平淡的一次。

祝我生日快乐。\(^v^)/

20.7.08

浪记

昨天到Lumut参观海军基地。那种严肃的气氛,感觉丝毫不敢怠慢自己。

那里规定不准拍照,可是沿海岸停泊着一艘艘的军舰,很壮观。原来海军基地不是想象中的那么沉闷。

灰色的军舰和海面的颜色几乎是一样。明白了很多关于军舰的事,学会了很多。

接着,原本拟定好今天要到邦咯岛的计划却取消了。傍晚只好到住宿附近的海边吹吹风。

那里的海滩是我去过最糟糕的。我还真的没试过那么咸的海,盐粒都颗颗剔透晶莹的附在衣服上。

粗粗的沙粒,磨着脚底很不舒服。错过了日落更是遗憾。

大伙儿吃了晚饭回来又决定到海边。没有阳光、伸手不见五指。

人说伤心时到海边,海浪会把难过卷走。

我说海浪一直把难过反复的推到沙滩。我在漆黑的海边站着,有点想哭的感觉。

还对着海边大喊,把心里的不快都喊走。其实没有,它们一直都会在。

这只是心里作祟,说向海浪大喊,就会舒服些。我并不觉得。

*

也许海边的浪不会是很好的调剂,我只是越听越难过。

它并没有把我的难过卷走,它只是让我越来越难过、越来越不能自拔。

11.7.08

书写vs电子时代

在这个科技发达的时代,我依然保存着传统的一小部分。很多人可能没有察觉到,书信渐渐被电子邮件替代的时候,还有邮差依然送信。

我的任务就是确保邮差有信送,不然他会失业。

5年前,我开始写信给一个朋友。那时候,我们还同一间学校。
5年后的今天,依然没变。我还写信给她。当我和其他人聊起时,他们总是说:

[现在有e-mail的嘛!做莫酱浪费时间写信?傻的啊?]

我不是傻,也不是嫌我时间太多。只是觉得,等待回信的那一刻,有种莫名的感觉。

以前还没限制信封的颜色时候,我每次都收到她花花绿绿、五颜六色还有很多可爱的图案的信封。

不知道哪一年,白色信封才能贴30仙邮票,其他颜色会比较贵一点。信封都是白的、褐色的。

以前我们通信的目的都是谈秘密,你知道的啦,女生嘛……话题总是离不开男生。对吧?她毕业后,我也继续写信,我们的话题才转移到生活。



email不小心按错健就会delete掉,书信不会,除非你特地烧掉。所以说,书信依然有它的价值。或许有一天,政府会征求书信来摆放在博物馆。

我喜欢打开信封,然后抽出信件的那种感觉。你不懂信纸里面会写些什么,只是觉得那种感觉很美妙的。<(#^.^#)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