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一篇愚人之见。
关于前阵子闹得满城风雨的案子。
身为局外人,真的不好意思再说些什么了。
没错,多数的爱情是用生命来纪念的。
只是在于那是开始而不是结束。
人相爱而在一起,结婚,生小孩。
小孩就是一个新生命的伊始,来纪念两个人之间的爱情。
我对恋爱这门子不熟悉,没什么经验。说了这里只是旁观者之见,请各位以宽大的心来阅读。
爱情这种东西不像[卡门]里所唱的:爱情不过是一种消遣的东西,有什么了不起
错!是很了不起,箇中利害很深,足以让人泥足深陷,不能自拔,最后选择以结束来纪念爱情。让我有天大的胆子,我也不愿意就此了结一生。
因为20年的光阴很短,我还没真正摸索地球。
还没发现地球的别一端到底有没有一个人长得跟我很像。
还没把父母给的一切还给他们。
还没见过雪景。
还没到过迪士尼。
还没到过哈里波特片场。
还没遇到大明星。
还没大学毕业。
还没遇到会陪伴自己一生最好的朋友。
还没坐过热气球。
还没溜过冰。
还没养到一条狗。
还没去过巴黎。
还没去过巴厘……岛。
还没去过夏威夷。
还没找到任何一个理由让我放弃呼吸的机会。
没有。
我好胜,所以我会用时间做很多事。因为相信一天24小时是有道理的。
很多事不是这样就能解决。
因为留下的不会是纪念,而是痛苦。
因为你解脱了,别人却被捆住。
结束了的爱情,可以用别的方式来凭吊。
例如:忘掉,向前看,不要再回头。
*此文乃属本人愚人之见,不代表任何一方。
1 comment:
同感。
我们得为自己而活。
所谓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”,都还没报答他们,怎么可以先结束自己的生命呢?
再说,20岁的我们,的确还有很多事情没做。
我还有一大堆想做的事情,还待我们去完成呢!
“一起去旅行”的承诺,还没实现呢!
哈哈。
现在的我们,20岁的我们,应该热爱生命。
感谢我们所拥有的一切。
即使不完美,也得让我们自己亲手把它变得完美。
LOVE LIFE =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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